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受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 自筹
5、规模:约4.2万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上述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上述相关产品的经营资格。
3、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1000.00元),现场提交现金。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日 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