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0773-1740GNJL01727/1
1.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10KV迁改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10KV迁改工程;
2.2项目地址: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院内;
2.3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50.3409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并通过项目属地电业部门验收合格并供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5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并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