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市雷打石环保电厂项目-耐火、隔热保温材料采购及施工,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耐火、隔热保温材料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福岛居委会辖内的雷打石“娘伞坑”;
2.1.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1200t/d,配置2×600t/d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系统),配套设置2套装机容量为15MW的汽轮发电机组。
2.2招标范围:
负责两条垃圾焚烧线的焚烧炉、余热锅炉(含锅筒、集箱)的耐火、隔热保温材料(含内衬及外保温材料)及一、二次风空气预热器密封盒密封浇注材料(不含一、二次风空气预热器外保温材料)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烘炉、测试、检验和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详见附件:《耐火、隔热保温材料供货及施工招标技术规范》、《汕头市雷打石环保电厂项目-耐火材料招标图纸》。
2.3计划工期:自完全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安装工期(单台炉):60 天。
2.4计价方式:固定总价承包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建安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同类型垃圾焚烧炉的耐火保温材料的供货及施工业绩2项;
3.2本次招标可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是由材料供应商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从2017年07月05日至2017年07月11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07月 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