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YZ 2015-12-2302
本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道S247阜平至耿庄桥公路藁城至赵县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冀交公[2017]52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SJZ—1607002)。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交通部门补贴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规模:
项目主线起于省道S247与藁城区兴华路交叉处,向南沿现有县道X006并在现有公路占地界范围内加宽改造,经系井村、下穿在建的石济客专后继续向南,经顺中、泥沟村、河西寨,完全利用果王线高速桥上跨青银高速后,经南白尚,终于王西章乡与国道G308相交处,主线全长34.22公里,其中上跨青银高速跨线桥及引道段0.82公里完全利用,主线实际建设里程33.4公里。支线起于赵县泥沟村,沿现有乡道YAE1并在其占地界范围内向西南加宽改造,经黎村,终于青银高速跨线桥东侧,支线全长2.74公里。赵县长21.78公里(主线19.04公里,支线2.74公里),藁城区长15.18公里。
1.2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一般路段路基宽12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小桥涵20道。
1.3监理工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完工日期2018年4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招标公告附件2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报名。
2.5本项目的施工一、二标和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标段同时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与其存在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施工一、二标段和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标段投标。
2.6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7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开标时,由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2016年5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 2017年7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周六不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