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区主要广场、游园、出市口等处草花栽植摆放工程
二、项目编号:新采17-090
三、采购内容:1 标段:东出市口(京珠高速出口两侧绿地);2标段休闲广场、解放广场、卫河公园、丰采园;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苗木栽植销售、花卉栽植销售或园林工程施工即可。
7、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8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06月30日——2017年07月05日8:30 ~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