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员工补充医疗保险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投标人如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必须出具总公司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不得再以总公司名义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的招标中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