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伊敏露天矿底板涌水分析与治理研究项目己由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伊敏露天矿2017年生产维护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敏露天矿底板涌水分析与治理研究
2.2项目内容:
伊敏露天矿现开采范围内16号煤层东部有承压水涌出,由于煤层底板承压含水层的存在,使煤层中水疏干滞后。为寻找煤层底板水最佳疏干方法,进一步查清含砾砂岩的分布范围,东帮、煤层底板水的涌水量等有关问题,特对采场底板涌水分析与治理方法进行研究,具体内容如下。
1)16#煤层底板含砾砂岩的分布规律,胶结物的成分,成岩程度等。
2)16#煤层底板涌水补给来源,与伊敏河之间有无水力联系。
3)16#煤层底板含砾砂岩的渗透系数及其他水文地质参数。
4)采场含水层由裂隙含水层变为孔隙含水层,如何提高单井涌水量。
5)端帮渗水及底板水的疏干与治理方法。
6)对目前实施的底板涌水治理及东帮渗水治理压埋措施进行评价,完成东端帮排弃物料渗透性试验,制定排土场基底处理方法及隔渗措施。
2.3承包方式:业务总承包。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地质钻探甲级资质或水文地质调查甲级资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8、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
4.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06月 17日9:00起至2017年 06月 21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