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普安县中医院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普安县中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普发改社会〔2016〕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普安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投资及县级配套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范围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住院楼15177.80平方米、改造内科大楼9862.2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床位,建设内容为急诊、门诊用房、医技用房、住院病房、后勤管理保障用房、停车场、设备用房等及其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2.3投资额:总投资约为9164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57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的企业资质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9:00时至2017年7月5日17:00时(不少于五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