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速递 » 正文

福建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本招标项目泉州港围
 1.招标条件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本招标项目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交通函〔2016〕16号文件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闽政〔2014〕9号文)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南建标〔2017〕067号
 
2.2建设地点: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为4亿元。共建设2个2万吨级杂货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5万吨级船舶设计)及相应配套设施,泊位岸线全长392m,年设计通过能力209.7万吨。项目用海总面积48.4508hm2,其中陆域填海面积为32.8883hm2,港池面积为15.5325hm2。
 
2.4计划工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陆域形成工程、疏浚工程、地基处理工程、水工工程等,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有关设计图纸。
 
2.6工程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①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
 
②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③投标人必须取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于2012年4月至今建设完成过一个合同为2万吨级及以上码头泊位工程施工业绩,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证书上落款日期为准。
 
    3.3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承诺无在建工程;2012年4月至今在2万吨级及以上码头泊位完工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证书上落款日期为准。
 
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或航务工程或港工工程或水工工程或水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拟任本工程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4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①半潜驳5000吨不少于1艘。
 
②3000m3/h及以上绞吸船不少于1艘。
 
③斗容8m3及以上的抓斗式挖泥船不少于1艘。
 
3.5 其他要求:
 
① 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② 为确保招投标公正性,当集团(或总公司)和该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均有意参加投标时,只接受集团(或总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当集团(或总公司)不参加投标时,旗下子公司独立法人的均可参加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①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07月26日17:00分之前;
 
②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③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④本工程接受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执行并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可于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书面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7日09时00分,提交逾期将不予接受。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到场,并在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需公证机关公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随带本人的建造师(含未满60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王 清
手机:18810099894,18010029459
微信号:清秋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国家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3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