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招标人: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详见下表: )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投标 内容 |
地理位置 |
|
1 |
KSRD20170 7 0 1 |
便民服务中心 项目 |
喀什市阿克喀什乡 |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者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业主单位及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施工企业经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证件)。
(b)投标单位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d)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e)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20 15 -201 7 )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f)由投标单位所在地法律事务所或公证处或检察-院或法院出具的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实质意义的工程分包。
7、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上述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书面证明资料。
2017年 7 月 1 日-2017年 7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