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郴州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与服务(名称)(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23-1775N110320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欢迎满足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本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包括:
子项1: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 “十二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与服务。
子项2: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生产管理食堂所需厨房设备采购与服务。
★投标人应分别列出子项1、子项2的投标报价。
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货物技术要求。
交货期:
常德卷烟厂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卖方180天内具备交货能力,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完成交货,现场安装调试期60天(含深化设计、设备监制、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验收等);郴州卷烟厂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10天内完成合同所有内容(含深化设计、设备监制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验收等)。
交货地点:
子项1交货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湖南中烟常德卷烟厂“十二五”易地技改项目工地;
子项2交货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湖南中烟郴州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工地。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影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投标人证件如是三证合一,不须提供后两项)
②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地市级或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许可证);拟投燃气灶具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拟投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必须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③财务状态要求: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无拒绝否定意见。
④业绩要求:无。
(1)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者,即日起至2017年7月7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