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170619-026813-A
1.招标条件
本施工图设计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公路[2016]67号文件批复,建设管理法人为酒泉市交通运输局,由交通运输部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酒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215线马鬃山口岸至马鬃山镇公路路线全长170.081Km,主线起点位于马鬃山口岸(中国与蒙古国边界496号界碑国门处),终点位于马鬃山镇(京新高速马鬃山立交处),路线长108.527Km。支线一(狼娃山边防营支线)起点位于主线K58+090处,终点位于边防部队营部,长1.9Km;支线二(东风泉边防连支线)起点位于支线一K0+980处,终点位于东风泉,长43.611Km;支线三(马鬃山机场支线)起点位于主线K52+270处,终点位于马鬃山机场,长2.0Km;支线四(红石山边防连支线)起点位于主线K33+540处,终点位于主线K42+400处,长14.043Km。
本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12m;支线一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8.5m;支线二、三、四均采用设计速度20Km/h的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6.5m。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规定。
2.2 招标范围:G215线马鬃山口岸至马鬃山镇段公路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为本项目全线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包括:(1)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编制环保监理实施方案,进行环保保护专项监理,提交环境监理报告;(2)施工期间由于与原环评报告不符而发生变更所必需的相关环境监理工作;(3)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4)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相关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施工标段号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建设单位
MZSHJ MZS1 主线K0+000~K55+000 56.718Km(含部分断链) G215线马鬃山口岸至马鬃山镇段公路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 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MZS2 主线K55+000~K107+260;
支线一 53.709Km
主线长51.809 Km,支线一长1.9 Km
MZS3 支线二、三、四 59.654Km
支线二长43.611Km,
支线三长2.0Km,
支线四长14.043Km
2.3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通过环保专项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甘肃省级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备案证书(类别:交通运输、道路或公路),并在人员组成、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公路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合同的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21 日 14 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