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 项目初步设计已由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以_《市市政公路局关于天津市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理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4〕391号)文 及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市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理系统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津交发〔2016〕41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为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拨款 ,招标人为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背景与服务要求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为更好地发挥天津市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在承担天津市交通行业咨询、建议、举报、投诉等功能和作用,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12328电话系统联网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6〕168号)及《关于落实交通运输部2016年新增建制村通客车等更贴近民生实事和运输服务信息化推进督办工作方案》要求,需加快推进交通运输12328投诉监督服务热线系统在天津市的部署落实。
天津市的12328热线号码已被纳入88908890便民服务系统受话范围,需要对现有的88908890热线系统和12328热线系统进行对接,本项目将对12328系统平台软件进行升级以满足两系统交互要求。本次招标主要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系统硬件、系统软件的供货安装调试、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以及项目所需提供的相关技术培训、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等。
2.2 服务要求:1.提供所投产品3年的免费上门保修;2.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接到故障申报4小时内人员到位,常规性问题24小时内解决;3.提供操作培训;
2.3 安装(施工)完成: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或以上 资质, 至少完成过五项省(部)级或行业级电话服务热线系统建设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7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