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蓟州区2017年乡村公路提级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蓟州区2017年乡村公路提级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蓟审批一[2017]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蓟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天津市蓟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安全设施等。道路工程主要在维持现状路线走向基础上对道路进行改造。道路现状为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道路总改造里程205.988公里、改造面积123.636万平方米,按照四级公路等级、行车速度20Km/h、BZZ—100KN路面等标准设计,路面结构自下至上为15cm水泥稳定土+15cm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15cm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桥涵工程主要翻建桥梁19座、建筑面积3096平方米,设置1.5米涵洞274道,设置道路安全设施205.988公里。
2.2 勘察周期:
55日历天(即:2017年8月7日~2017年9月30日)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勘察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具有一项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