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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路(战备路-绕城高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红旗路(战备路-绕城高速)建设工程施工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2】13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1. 招标条件

本红旗路(战备路-绕城高速)建设工程施工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2】13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红旗路(战备路-绕城高速)建设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
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南片浏阳河西侧、武广高铁车辆段东侧。线路呈南北走向,由北向南分别与战备路、牛角冲路、侯家冲路、柳树塘路、时代阳光大道以及区域内的两条支路(仙岭路、黄梅冲路)和绕城高速A匝道相交,终点与县道047相交。本项目属城市快捷路,全长3.706km(辅道3.882km),规划宽度60m,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形式”,主线高架长约3094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60km/h,其中跨时代阳光大道高架桥单跨45m;地面辅道为双向八车道,设计车速40km/h。
2.4 工程造价: 项目总投资约12.4993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工程造价约10.11亿元。
2.5 工期要求: 5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包括红旗路(战备路-绕城高速)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道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及交通工程和其他附属工程(不包括绿化、隔音屏及电力埋管)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 【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 企业近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主体为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桥梁,可包含其他配套工程如地道、涵洞、排水、照明及交通工程和其他附属工程等) 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1人、安全员21人、质量员20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年龄55周岁以下,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的高级 及以上职称;
3.5.4 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类似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注明的中标金额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业绩不能作为类似工程业绩 ;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6 月 30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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