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CZD-SN- 20170619
一 招标条件
本洛扎县国道219至拉拉公路已由山南市交通运输局以山交发[2017]239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山南市交通局17年计划项目贷款资金,招标人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山南市县城农村公路项目三标段代建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山南市洛扎县境内。
2 项目概况:路线全长:10.10公里,项目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路面结构为砂石路面。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3 计划工期: 6个月
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内容
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 工程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 2014 年至2016年 ) 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2 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授权委托人办理相关事项的需同时载明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 评标办法
1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7 月 6 日 ,每日 10 时 00 分至 12 时 30 分, 15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