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G351 恩施芭蕉至咸丰龙井段改建工程(咸丰境谢家土至大沙坝段) (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恩施州交通运输局以恩施州交建[2017]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公路管理局,所需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咸丰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351 恩施芭蕉至咸丰龙井段改建工程(咸丰境谢家土至大沙坝段),起点位于谢家土,与G351恩施段相接,路线大致走向由东至西,先沿恩咸公路经大屋基、和尚地、何家沟布线,至黄虎坝后沿原S249改扩建至止点大沙坝,终点桩号K74+740.09,路线全长18.63006公里。沿老路改扩建15.53公里,新建3.1公里(K56+840-K58+150、K59+850-K60+240、K61+430-K61+720、K62+540-K63+160、K67+800-K68+260)。全线主要控制性工程为黄虎坝大桥(K68+050),全长218.8米,结构为7-30米 预应力T梁。
本项目按照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m。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谢家土至黄虎坝(K56+160~K68+310)路面采用4cmAC-16C胶粉沥青混凝土+5cm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填隙碎石调平层;黄虎坝至大沙坝段(K68+310~K74+740.09)路面采用4cmAC-16C胶粉沥青混凝土+5cm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填隙碎石调平层。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建筑安装工程费为9799.5442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的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 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计划工期为2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 合理低价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7 月 5 日 17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