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电厂3号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03
招标编号:HNZB2017-06-06091/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17-06-06091
玉环电厂3号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玉环电厂工程厂址位于浙江省玉环县下青塘,华能玉环电厂计划对3号机组照明设备进行LED照明节能改造,提升现场安全可靠性并降低能耗,高标准落实企业绿色环保的社会责任。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要求提供适用的工业标准的3号照明设备2060套LED照明灯具(其中40—60W的LED灯具2000套,200W的LED 照明灯具60套)及灯具安装所需的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指导、培训等,投标人应负责3号机组照明设计、运输、安装调试指导直至整套设备投入运行并经现场验收合格。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生产照明灯具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并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2.2 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有不少于三家发电厂或电网企业同类LED灯具的销售业绩(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签字盖章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2.2.3 投标人投标的LED灯具型号应通过3C认证并提供3C认证证书。
2.2.4 投标人投标的LED灯具型号应经国家认可的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进行蓝光检测,并提供单独的蓝光检测报告或3C认证证书中的蓝光检测合格证明。
2.2.5 投标人投标的LED灯具型号防护等级应满足要求(40—60W的LED灯具型号应不低于IP66,200W的LED灯具型号应不低于IP65),并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防护等级LED灯检测报告或3C认证证书中的防护等级证明。
时间:2017年7月3日9:00起至2017年7月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