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货物采购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受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JHZB-2017-08。
2.2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分包,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备注)
1 5吨多功能洗扫车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辆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1吨小型洗扫车 2 辆
说明:本次投标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3交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本项目采购预算:12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安装、调试、维护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要包括所投包项采购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的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非厂商提供)。
3.3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1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税收缴款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