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第1包)招标公告
为了全面提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员工食堂的餐饮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员工生活,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拟对食堂餐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参与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第1包)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项目简介:
1、概况: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西直门院区南区职工食堂面积900平米左右。白塔寺院区职工食堂面积600平米左右(一层300平米,座位88个;地下一层操作间300平米),营养食堂面积300平米左右。
2、招标内容:计划委托一家餐饮公司负责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西直门院区南区职工食堂、白塔寺院区职工食堂及白塔寺院区营养食堂的餐饮服务;服务周期为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3、经营期间,实施零租赁,即免收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4、经营期间,南区职工食堂水、电、煤气等能源费由招标人支付;白塔寺院区职工食堂、营养食堂的水费、电费由招标人支付,煤气费摊入病人伙食成本。
5、经营期间,食堂水、电、排烟等基础设施以及餐桌、厨具等现有设备由投标人管理并无偿使用。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饮食服务机构,取得相应的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卫生许可证,在北京拥有常设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北京拥有常设机构承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的团队和经营管理经验,从事餐饮管理服务(如:酒店、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厂等)超过3年以上,且同类项目的成功经营案例不少于5家,每家每餐就餐人员不少于500人。(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6、投标时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元。
五、竞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以符合招标文件需求、经营策划方案优秀并且报价合理为合格服务商。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4日上午09:30。
八、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4日上午09:30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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