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北岸服务区特色档口项目已由浙江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经营范围:各类现场制作排骨饭、饺子、铁板烧、麻辣烫。
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函的要求填报本项目的年含税基准营业额。项目费用包含房屋租赁费、经营管理费和超额提成。(经营管理费+房屋租赁费=年含税基准营业额*提成比例。)
房屋租赁费:本项目房屋租赁费用为10万元/年(约1.802元/㎡日)。
本次招标确定年含税基准营业额的限低价为100万元/年,基准营业额超额提成比例为32%。
投标方负责西侧小卫生间装修,且费用不能低于65000元,装修方案需招标方认可后实施。待装修完毕后招标方对装修结果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开业。
本次招标合同期限:24个月。
水、电、空调、公共物业费用独立结算,不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或个人独资企业,不接受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
3.5投标人需从公告日前算起12个月内,与招标方、招标方股东方及旗下服务区未发生中标后不签署合同及履约纠纷等情况,未发生在招标方及旗下服务区中有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的;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投标人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委托书(盖公章)及相关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等)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联合报名)。
3.9对于投标人资格有疑问的,招标方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