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梨园水电站库、站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时间: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8日梨园水电站库、站设施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梨园水电站位于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左岸)与丽江市玉龙县(右岸)交界河段,是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上游与两家人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阿海水电站。电站坝址距丽江市、昆明市、攀枝花市公路里程分别为180km(经鸣音)、686km和455km(经宁蒗)。
梨园水电站工程属大(1)型一等工程,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为一级建筑物。工程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旅游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面板堆石坝、右岸溢流道及消力池、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及岸边主副厂房、左岸泄洪冲沙洞等组成。水库库容为7.27×108m3,电站装机容量2400MW(4×600MW)。电站于2014年12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7年全部机组投产。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梨园水电站机电物资库、转轮加工厂、加油站、变电站房建及附属设施维修等项目,部分项目需投标人现场踏勘后自行设计。
本合同工程的工期要求为: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类似或相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7.其他要求: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发布公告的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8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月 4日至 2016 年 7 月 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7年7月8日 17: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7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