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信息 » 正文

多伦县城市道路建设及城区水系和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PPP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4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多伦县城市道路建设及城区水系和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多伦县住房

多伦县城市道路建设及城区水系和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多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多伦县城市道路建设及城区水系和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PPP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多伦县城市道路建设及城区水系和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PPP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多财购准字(2016)035号

采购文件编号:XMGGCG2017-ZH-CS-004

2.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多伦县城市道路建设及城区水系和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PPP项目

1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投资规模:总投资估算约85683.56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为准)。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17136.2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0%(政府投资856.81万元、社会资本投资16279.40万元);债务资金为68547.35万元,占总投资80%。全部由社会资本负责筹措。

1.1.2质量、合作期限、回报机制、股权比例

质量目标: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合作期限:11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期9年。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方式为政府付费。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与社会资本按照5%:95%的股权比例合资组建项目公司。

1.1.3工程内容包括:

(1)建设内容

多伦县城市道路建设及城区水系和水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多伦县城区水系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及两条城区道路建设。其中水系整治工程总长度约11.369km。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南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长11.369km(从萨日湖上游泉眼至南河汇入小河子河口包括河湖相连的部分),南河治理工程堤距25~150m,工程包括河底、河坡防渗防护,河道内布置18座橡胶坝、20座艺术堰。(2)规划建设萨日湖、会盟湖(红领巾水库)、育兴湖等水体景观工程。其中:萨日湖东西方向长约620m,南北方向宽200m,设计湖面面积210亩;会盟湖东西方向长约750m,南北方向宽360m,设计湖面面积275m,育兴湖东西方向长约600m,南北方向宽200m,设计湖面面积160亩。

两条城区道路分别为凤栖路和古城东路,其中凤栖路全长3570米,红线宽度50米,主行车道为双向四车道,新建凤栖路一号桥1座,全长154.86米,凤栖路二号桥1座,全长184.62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硬化、景观绿化带等。古城东路全长为3450米,红线宽度50米,主行车道为双向六车道,新建南村桥1座,全长160米,东大桥1座,全长100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硬化、景观绿化带等。道路等级均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50km/h。

(2)运营内容: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相关工程的运营,维护。

1.2招标范围

1.2.1本次招标范围为多伦县城市道路建设及城区水系和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1.2.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以下简称BOT)模式。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设计(优化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该项目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1.2.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7136.21万元。多伦县人民政府授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17136.21万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股权比例约为5%:95%。

1.2.4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1.2.5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的,相应的施工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8568356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独立法人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每一成员的注册资本≥1亿元×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

3、申请人需提供2013-2015年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每年经营状况均为盈利,(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4、申请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8.49亿元。(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整体投融资能力≥8.49亿元)。

5、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或网上下载)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6、对社会资本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6.1资质要求:

6.1.1 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1.2 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

6.2业绩经验:

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至少有一个市政道路或港口航道疏浚或内河内湖疏挖整治或水域整治类似项目投资或施工经验。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8、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8.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

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8.3联合体牵头人应该相对控股。资质、业绩联合体中有一方满足即可。

8.4联合体资格预审通过后,不得增减、更换成员,不得改变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

9、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通知申请人。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07月 04日-2017年07月10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2.1各供应商可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mzwggzy.com)“招标公告栏目”查阅相关政府采购公告。

2.2各供应商登陆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后,在采购业务菜单下的网上报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后,填入报名所需资料(标注*的为必填项),点击‘新增报名’即可。

3、招标文件浏览、下载网址:

(1)可在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mzwggzy.gov.cn)浏览并下载;

(2)如有补充通知请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并进行查看,并补正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如有补充通知,请随时关注以上网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7日上午9:00时

投标地点: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 6009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北京路19号)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17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6009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北京路19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高雪

电    话:0471-5223622/18004875813

招标人名称:多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锡林郭勒盟多伦县

邮政编码:027300

联 系 人:丛大勇

电    话:0479-4528650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07月04日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