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信息机房建设招标公告
2017-07-03
招标编号:HNZB2017-07-03001/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部
资金来源: 其他
编号:HNZB2017-07-03001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信息机房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服务期
1.1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信息中心机房是信息系统、通信系统等系统核心设备的数据中心机房。信息中心机房位于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主机房面积124.6平米(19.315m*6.4m),辅助机房有蓄电池室31.136平米(4.865m﹡6.4m)、通讯机房值班室19.2平米(3m*6.4m)。行政办公楼一楼层高4.5m、梁高670-700mm。
本信息中心机房按照国标B级机房建设,采用上走线、下送风方式,所有机房相关系统均按B级机房标准规划设计、建设。
1.2 招标范围
和林电厂信息机房的模块化机柜(含UPS、供配电系统、冷却系统等)、机房及辅助机房等电位建设、动环监控系统、安防系统、上走线桥架供货及安装工程。同时包括机房工程相关系统的深化设计、系统调试、竣工验收、工程培训、维护和交付使用及应尽的售后服务,并不限于使本项目更完整、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其它工作。同时负责与其他标段及相关专业的配合、组织、协调工作。
1.3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联合会颁发的计算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合同签订之日在2014年5月1日-2017年5月1日之间)3份及以上在电力系统信息集成项目的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时间:2017年07月04日9:00起至2017年07月1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