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新寨至罗庄公路改造工程已由贵阳市乌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乌发改通字【2016】37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黔路复【2016】221号文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为贵阳市乌当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基、路面及排水工程设施等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贵阳市乌当区交通运输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乌当区新堡乡、水田镇。
1.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全长6.64公里,路基、路面及排水工程,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6.5米,路面宽5.5,沥青混泥土路面,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二级,为适应当地旅游业发展需要,在适当路段设置错车道,局部地形复杂路段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不低于省标四级公路要求。
1.3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
1.4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新寨小桥及路线交叉工程设施等施工监理以及后期服务工作。
1.5监理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2.4本工程不接受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推算)在县级及以上交通部门受到通报批评或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监理单位投标。
2.5投标人在贵州省公路局、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中未列入D级(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路局www.gzhighway.gov.cn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页www.qjt.gov.cn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未进行评价的企业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2〕267号)规定确定)。投标人在贵州省公路局、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中未列入D级,未进行评价的企业须提供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2〕267号)规定)和《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黔路发〔2013〕6号)确定。
3.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 30 日至2017年07月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