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运行维护部仪器仪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709466
开标时间:2017-07-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为2016年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运行维护部仪器仪表设备采购、招标编号:TC1709466,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宁夏联通项目批[2016]842号文件相关内容,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制定2016年中国联通宁夏仪器仪表采购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内,项目预算20万元(含税)人民币。
1.2 招标内容
1.2.1 货物名称及数量:光功率计6(台)、光源6(台)、在线放电仪1(台)、红光仪6(台)、光纤识别仪6(台)。
1.2.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2.3 供货日期:接到招标人订单后30日历日到货;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在合格有效期内。若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为新版营业执照则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4年1月以来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年或2015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3日09时00分至2017年7月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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