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4日下午17:00
1、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浩口水电站工程
1.2 标的名称:水调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1.3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5 建设地点:重庆市武隆县浩口乡
1.6 建设规模:工程规模均为大III等
1.7 计划工期:60天
1.8 工程简介:
浩口电站工程位于重庆市武隆县南部,重庆市彭水县和贵州省道真县交界处乌江一级支流芙蓉江上,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中型水电枢纽工程。坝址位于乌江南岸芙蓉江下游,重庆市武隆县浩口乡浩口村附近的河段上,大坝右岸比邻彭水县,枢纽工程距下游江口电站约23km,距武隆县城32km。电站总装机135MW,分为两台62.5 MW的大机组(以下称1#机、2#机)和一台10 MW的生态机组(以下称3#机)。水库正常高水位352.00m,调节库容1090万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1.9 招标范围:
1.11.1完善及搬迁原施工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
1.11.2中心站建设,包括中心站计算机网络系统、基础软件及应用软件建设
1.11.3在本采购文件合同范围的说明中没有专门提及的,但它对于一套完整的、符合合同要求的、性能优良的合同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元件、软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11.4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1.2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1.3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
2.1.4 投标人必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1.5 2011年至今至少具有国内三项水利水电行业信息化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
2.1.6 近三年来,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因投标违规被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其他要求:(如有)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3.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4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必须以公司账户电汇,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
注: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进行交纳,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且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1)购标结果以平台为准。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4、注意事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7月25日上午10:00(具体待通知)。
4.2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