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数字案件派发的任务处置及绿化苗木和设施的移除与恢复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数字案件派发的任务处置及绿化苗木和设施的移除与恢复项目
2.2 招标编号:DMZB(开)20170609
2.3 总投资额:36.5万元
2.4 项目及工作概况:数字案件派发的任务处置及绿化苗木和设施的移除与恢复项目。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到2017年12月31日。
2.8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数字案件派发的任务处置及绿化苗木和设施的移除与恢复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
3.2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新成立之日计算);
3.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连续两个整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
3.4各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证明(网页版截图);
3.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日期需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