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景观绿化施工
2.2 项目概况:一期项目位于郑州市白沙组团豫兴大道北片区,地块位于豫兴大道以北,岗吴路以西,科学大道以南,郑信路以东;绿化面积为11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 一期小区内景观绿化及其它附属工程施工(含一年养护期)。(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工程施工。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在2015年10月11日前到期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供的,需提供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出具的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证明或继续教育证书到期前最后一个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企业业绩要求: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能够证明业绩符合资格要求则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名字)。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4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6月30日09时整至2017年7月6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