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的委托,就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龙子湖学生公寓1-8号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 豫财竞谈-2017-58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必须要有五年以上类似物业服务时间,提供相关证明(项目经理任职证明、及服务期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有物业管理师证或项目经理上岗证,同时提供交纳社会统筹的社保证明。
2、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有AAA信用等级,并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要有不少于两项同类物业服务项目(原件备查),每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年,其中要含有学生宿舍物业值班、保洁和维修的服务项目。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原件备查)。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原件备查),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6、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截图。
8、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原件备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