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瞿塘峡栈道复建工程(怀古栈道)(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 重庆市奉节县瞿塘峡栈道复建工程(怀古栈道)(第二次) 已由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奉节发改投【2017】106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重庆奉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重庆市奉节县瞿塘峡栈道复建工程(怀古栈道)(第二次) 。
2.2 建设地点: 白帝城瞿塘峡景区 。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 重庆市奉节县瞿塘峡栈道复建工程(怀古栈道) ,该段栈道设计长度约为2188m,工程位于奉节县瞿塘峡旅游景区内。为了加大瞿塘峡景区旅游开发前景,增加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产业的发展,对瞿塘峡栈道项目进行复建。怀古栈道工程位于瞿塘峡景区核心部位,地理位置优越,此次怀古栈道复建是在原残留栈道位上置进行复建。栈道主要设计形式有:实地(山地)栈道,混凝土桥式架空栈道,悬挑梁板结构式栈道、悬挑梁玻璃式栈道、山壁凹槽式栈道,仿木栏杆,钢索栏杆,碎拼地面等,总投资约 120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
2.5 招标范围 :由 重庆市奉节县瞿塘峡栈道复建工程(怀古栈道)(第二次) 设计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各潜在投标人合理报价,实行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制度,其方式如下:
4.1 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
4.2 缴纳金额: 中标价的10% ;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
(开户行: 重庆奉节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账户: 重庆奉节旅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 06040130000005612 ),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4.4 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5 中标人未按合同开工日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pide;工期×延误天数;
4.6 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到县发展改革委进行合同备案。
5. 投标保证金
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后,无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对有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总额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对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7 月 3 日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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