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JHD2017005
1、招标概况:
长江航道局12方钢索式抓斗挖泥船建造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交规划函【2017】432号,本项目设计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长江航道局(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介绍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介绍:
本项目拟建12方钢索式抓斗挖泥船1艘,船舶建成后主要用于长江三峡库区库尾变动回水区卵石河床航道的维护疏浚,必要时兼顾长江中下游航道应急疏浚任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1亿元。
2.2 招标范围:
12方钢索式抓斗挖泥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编制主要设备及船舶建造招标技术规格书、技术设计、详细设计(包含图纸送审及退审后修改)、各设计阶段的审查、现场技术服务、完工图、后评价后的方案优化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能力和信誉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船舶工程设计、研究、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资格,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船舶设计的相关资质证书;
3.1.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船舶设计及服务质量优良,无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提供近五年(2012年至2016年)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至2016年)至少应具有与本项目技术复杂程度相当或高于的相类似船舶的设计项目,并附有证明材料;
3.1.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从事船舶设计的丰富经验和资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且有从事过技术复杂程度相当或高于的相类似船舶的设计研究经历,并附有证明材料。
3.2其它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3.2.2对于用于本标的且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必须有书面材料同意用于本标的的开发设计,并表明不是额外单独收费。
3.3投标人必须依靠自己的设备和人员独立完成本标的的设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于2017年 6 月 30 日起至2017年 7 月 5 日每天(北京时间,下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