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维修定点集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07-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维修定点集采项目(招标编号:0612-1740B0960404)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维修定点集采项目。
2. 本次招标内容:
2.1本项目依据区域划分为三个包:
第一包为广州中心城区车辆维修定点集采,负责地处广州市中心城区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24家企业约253台车辆的维修服务;
第二包为南沙片区车辆维修定点集采,负责地处广州市南沙区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12家企业约78台车辆的维修服务;
第三包为新塘片区车辆维修定点集采,负责地处广州市增城区新塘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6家企业约41台车辆的维修服务;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和《合同》。
注:(1)本项目通过公开择优的方式,为上述每个包选择该包中商务服务由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投标人为该包的两个车辆维修服务单位。甲方(招标人及其属下企业)同时与所在片区两个车辆维修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执行期内由甲方在两个维修服务单位中依据维修的便利性、服务的周到性等方面自行选择维修单位承接维修服务。
(2)同一投标人可就三个包中的某个包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就某几个包进行投标。本项目允许兼中,即如同一投标人对几个包进行投标时有机会被同时确定为所投标包的车辆维修服务单位。
2.2服务期:两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一年合同执行结束后且乙方经甲方考核合格,则双方签署第二年的车辆维修服务合同。
在两年的合同执行期间:如某包的某个维修单位(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服务质量不满足甲方要求或经甲方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与该维修单位终止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甲方有权将该维修服务单位剩余服务期的维修服务合同授予该包的另一个入围维修服务单位(或者该包中商务服务排序第三的投标人(如其同意)),或通过再次招标补充一家维修服务单位(再次招标期间,由该包的另一家维修服务单位负责这个时期的该包的全部维修服务,直至甲方与通过再次招标确定的维修服务单位签订维修合同);如某个包的两个维修单位(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服务质量不满足甲方要求或经甲方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与两个维修单位终止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包剩余服务期的维修服务合同授予该包中商务服务排序第三、第四的投标人(如其同意)),或者授予其他包的维修服务单位(此单位在该包所要求的地理范围内有具备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能力的维修点),或对该包组织重新招标。
3. 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必须为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3.3 对于第一包:投标人需在距离发展中心大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不超过8公里的行车距离内设有汽车维修服务点,且该维修点须具备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能力。须提供汽车维修服务点至发展中心大厦的在百度地图的行车路线截图为依据。该截图须同时显示汽车维修服务点地址、发展中心大厦地址以及具体的距离数据(公里数)。
3.4 对于第二包:投标人需在距离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不超过8公里的行车距离内设有汽车维修服务点,且该维修点须具备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能力。须提供汽车维修服务点至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管理服务中心的在百度地图的行车路线截图为依据。该截图须同时显示汽车维修服务点地址、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管理服务中心地址以及具体的距离数据(公里数)。
3.5 对于第三包:投标人需在距离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新塘镇温涌路9号)不超过8公里的行车距离内设有汽车维修服务点,且该维修点须具备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能力。须提供汽车维修服务点至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的在百度地图的行车线路截图为依据。该截图须同时显示汽车维修服务点地址、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地址以及具体的距离数据(公里数)。
3.6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须承接过政府部门(或企业)的车辆集中维修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包括合同、合同盖章页、合同范围页和合同实施内容页等内容。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没有明确包号的条件同时适用于本项目三个包。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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