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血液中心的委托,对广州血液中心供水管道安装及改造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XY-FW-17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血液中心供水管道安装及改造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89.00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水管道安装及改造服务 数量:1项 最高限价:89万元 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后):接到开工令后180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改造并通过广州市自来水公司验收和装表通水。
2. 说明: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须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 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5.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种资质:(1)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供水行业自律诚信服务备案登记证书;
6.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期前1年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公司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8. 投标人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其它项目任职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定)
9.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及资料员等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需提供相关人员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学历证、身份证、开标日期前1年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10. 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且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没有锁定;(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11. 承诺业主发出开工令后180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一户一表改造并通过广州市自来水公司验收和装表通水;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且已勘察现场;(提供现场勘察回执原件)
14. 备注:投标人须携带以上(1)至(10)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6-30至2017-07-19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