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办事处 )定于2017年07月07日在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办事处邀请招标确定衢化街道利达化工拆迁地块垃圾清运及种植土回填工程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衢化街道利达化工拆迁地块垃圾清运及种植土回填工程,建设内容为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填埋、种植土外运回填等,具体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地点位于衢化街道塔坛寺村,投资额约22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工期要求为: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预算价为为222647元。最高限价为:(预算价×92%),即204835元。投标报价在最高限价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精确到元),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为有效报价;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85%)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 174110 元(精确到元)。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报价最低;二是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差额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交纳,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C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抽取。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衢州市范围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需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4000元整。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07月07日09:30时,地点为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5.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中标结果无效,已订立合同的则终止承包合同,对已付出的工程建设费用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企业承担。
6.其他款项
例: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
3、合同价款的调整: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
5、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 因工程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增加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6、承包方应在签订合同前支付中标价的10%,做为履约保证金。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 权 委 托 书
3、报价函(需密封)
4、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附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