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5月聚丙烯主催化剂及MTO催化剂公开招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205638。
2. 货物一览表
包号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计划编号 交货地址 交货期
1 1-1 11236690 MTO催化剂\转化率≥99% 乙烯+丙烯选择性≥82%\MTO装置 760 吨 100209955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合同签订后1个月
2 2-1 11236691 聚丙烯聚合主催化剂\钛含量wt%1.8~3.8 镁含量wt%15~23聚丙烯装置 4 吨 100211089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
号) 合同签订后1个月
2 2-2 11236691 聚丙烯聚合主催化剂\钛含量wt%1.8~3.8 镁含量wt%15~23聚丙烯装置 9.67 吨 100209955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合同签订后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质;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物资;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生产厂家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具有2013年-2016年至少三家年产60万吨(或以上)烯烃的MTO装置成功应用业绩。
4)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请潜在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全部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