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远连南供电局寨岗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施工
发布日期:2017-07-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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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清远连南供电局寨岗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施工 批复文号2017-441826-44-03-000463批复单位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
项目名称 |
清远连南供电局寨岗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施工 |
批复文号 |
2017-441826-44-03-000463 |
批复单位 |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项目所在地区 |
清远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7-441826-44-03-000463】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清远连南供电局寨岗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远连南;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清远连南供电局寨岗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场址位于清远连南县寨岗镇明珠变电站旁空地,主体地上3层,建筑面积约1790平方米,用地面积约3060平方米。 项目建安费约为416.0979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3.5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以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前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的最新施工企业诚信登记信息的信用等级为准) 3.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必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表(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装订进投标书内),但如中标,须按规定完善参加投标时拟派的其他人员的相关备案,否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清远市范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39号窗口)递交以下资料:⑴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https://www.dlztb.cn/index/liannan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⑵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⑷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按建办市函【2016】462号要求,可不需提供原件核查);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⑹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执业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及注册建造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⑻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⑼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10)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复印件,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投标人应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号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⑵~(10)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名时委托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参加报名,上述资料提供原件核查。 4.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6日10时30分,地点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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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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