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寿阳县小东垴-景观大道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寿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寿阳县朝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寿阳县小东垴-景观大道道路硬化工程,位于寿阳县朝阳镇小东垴村,道路全长1.8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及其他配套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期间交工或竣工)完成过至少四项公路工程(其中至少有两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或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2014年5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5年经历,担任过2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建设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5年经历,担任过2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同时必须持有建设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