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珠海市边防支队(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珠海市边防支队3艘BF1500型摩托艇采购项目所需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预算金额 数量(艘)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 注
1 BF1500型摩托艇 人民币896.10万元
(单艇造价298.70万元) 3 合同生效后7个月内交货完毕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下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军工企业除外,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2.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或分公司参与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本项目拒绝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边防部队有过合作,双方存在较大争议或未能按签订合同履约,且争议至今未解决的投标人。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10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