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东北地区干线机场长输管线测漏系统已由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以中国航油发〔20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地区干线机场长输管线测漏系统。
2.2项目立项批准文号:中国航油发〔2017〕1号。
2.3项目概况:4条干线机场输油管线测漏系统。
2.4项目地点:
沈阳:沈阳桃仙油库输油管线(至陆地石油公司卸油库);
长春:长春一库至长春二库输油管线;
哈尔滨:哈尔滨第一油库至第二油库管线、哈尔滨第二油库至机坪段管线。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拟进行 施工 招标。
2.6计划工期:自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2.7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存续,具有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能力未受限制,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不低于GC2级(压力管道)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良好,近三年内具有成品油输油管线测漏系统工程经历和业绩不少于1个,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是指2014年1月 1 日至今;
(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职称;
(5)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和投标人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2015、2016)在检察机关无行贿记录;
(8)近3年无串通投标、骗取中标行为;
(9)近3年未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条、第77条的规定,以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而被行政监督部门驳回的;
(10)近3年与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合作过的项目在投标、施工和维修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不良记录情形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①行贿评标专家等影响业公正招标的行为;
②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或者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或者经违约方自认的,在工程质量、工期、维修等方面有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违约是指因违约给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③存在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再分包或擅自委托制造行为;
④出现过较大等级以上的安全事故;
⑤其他不良记录情形:/。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7 年6月30日至 2017 年7月4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