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剑南大道交安设施整治工程、深圳路交安设施整治工程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投资备案[2017]036号、双发改投资备案[2017]037号、双发改投资备案[2017]0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双发改投资备案[2017]036号、双发改投资备案[2017]037号、双发改投资备案[2017]0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50902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南大道交安设施整治工程位于成都国际生物产业城剑南大道,深圳路交安设施整治工程位于成都国际生物产业城深圳路。
2.2 建设规模:剑南大道交安设施整治工程总投资约1300万元;深圳路交安设施整治工程总投资约800万元。
2.3 资金来源: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自筹。
2.4 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剑南大道交安设施整治工程、深圳路交安设施整治工程施工(详见本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2.7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度)无亏损;
(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14年以来(含2014年)具有一个已完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交安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6)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8)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入围条件:自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须为前300(含)名;由投标人登陆“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dcc.gov.cn/loginIntegrity.aspx),自行打印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加盖公章后将其放入投标文件中,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进行网上核实,同时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网址:http://pt.cdcc.gov.cn:8024)中取得投标人开标当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一并交由评标专家在评标时使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资质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1日09时 00 分至2017年7月5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