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整体进度:见招标文件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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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013917SZ01WZ008-12054002 |
标段二: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烟囱防腐) |
本标段为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3、4号机组烟囱防腐及加固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全部设计(外筒壁加固设计除外)、制造、安装及防腐、加固施工、设备及材料(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运输、保管、调试、试验、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技术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见技术条款)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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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013917SZ01WZ008-12054003 |
标段三:余热电站化学制水系统材料采购 |
超滤膜 2860,55lhm,40支 一级反渗透膜 8040,84支 二级反渗透膜 8040,30支 EDI模块 XL-500RL,10台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 |
专项资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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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烟囱防腐)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与招标人在类似项目历史合同履行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3.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等情况发生; 4.没有发生因产品原因而造成的重大及以上级别的质量、安全事故; 5.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不在处罚期内); 6.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7.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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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联合体牵头人(主体人)应为玻璃钢内筒制造厂商或合资企业玻璃钢内筒制造厂商或进口玻璃钢内筒制造厂国内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设计单位应为建设工程国家甲级设计资质。 4.业绩要求:近三年必须具有国内且不少于2座180米(及以上)高烟囱(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且不设GGH加热系统的火电厂烟囱)玻璃钢内筒全程自立承重结构的防腐工程施工竣工业绩和供货业绩,且相应业绩应可靠运行一年以上。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竣工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证明文件须注明封面、承包范围、材料规格型号、参数、签字页等和项目业主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单位公章)。 5.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内具有已完成不少于2个如上业绩要求的烟囱内筒防腐施工经历并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历(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8.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应仅能有一个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只能按一家投标人认定,即按在资质、业绩、技术指标等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前提下,以价格最低的原则认定其中一家代理商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其他投标无效. 9.投标人的资质文件、安全许可证明、营业执照等应能够在国家公信网站能够查询确认,否则,需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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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余热电站化学制水系统材料采购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
1.具有 供应及更换超滤、反渗透,EDI膜组件及系统服务 能力的厂商或代理商; 2.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招标标的相类似的业绩2个,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表(包括使用单位、使用年限、联系方式)和2份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无合同复印件将不予统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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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不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一)发售时间
2017年07月05日-2017年07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