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2017年华阳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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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五华县2017年华阳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华发改【2017】182号批复单位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招
项目名称 |
五华县2017年华阳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
批复文号 |
华发改【2017】182号 |
批复单位 |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五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项目所在地区 |
梅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五华县2017年华阳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华农发施招2017- 2号
1、招标条件
本五华县2017年华阳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7】1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主要治理土地面积5157亩,新建渠道25.597公里,修建机耕路1.01公里。
2.2、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含招标前修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招标参考价:6630900元。
2.4、工程地点:五华县华阳镇叶新村、小拔村、红洞村 。
2.5、建设工期:总工期230天(日历天)。
2.6、承包方式:依据五华县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定的单价,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中标下浮率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工程项目。
3.2、信誉要求:
3.2.1、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营业执照副本
4.1.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4.1.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证)
4.1.7、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8、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关系
4.1.9、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17年3、4、5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4.1.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以上4.1.2~4.1.10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1.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1.12、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13、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上述报名资料均用A4纸严格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12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华县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
投标人请于2017 年 7 月 13日至19日上班时间到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地址:水寨镇水寨大道554号)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2 日14:30时~15: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8、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办公地点:五华县水寨镇财兴街财政局六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3901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水寨镇水寨大道554号
联 系 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13539171001
见证单位: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31116
日期:2017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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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五华县2017年华阳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docx |
发布人 |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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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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