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都安县大兴至隆福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安防)工程已由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字[2017]12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为都安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都安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编号、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KLHCG20172059
都安县大兴至隆福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安防)工程位于广西河池市境都安县内,招标的范围为:对K0+000-K22+000范围内长10公里公路外侧有深沟、悬崖等危险路段进行安装波形钢护栏,本划分为1个标段,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属A级及以上的企业,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3.4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登记备案制:凡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在“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路55号河池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分站,联系人:鲁喜文 0778-2250994 13907889052),并出具人民检察机关有关廉政登记查询证明。
3.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有效)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 月 30 日至2017 年 7 月 6 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 12时,下午 15 时30分至 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