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招标人为 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建管方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A-01合同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乌鲁木齐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为延安路至华山街段,线路全长19.35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6座,平均站间距1.162km,最大站间距2.057km,为平川路站至九家湾站,最小站间距745.944m,为幸福路西站至南门站。一期工程设车辆基地(哈马山车辆基地)、停车场(八户梁停车场)各一座。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南门站附近(与1号线合建)和高铁站附近(与4号线合建)。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计划合同工期: 944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场区市政配套与绿化工程、临时用电、用水工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5合同段估算价:
A-01合同段:八户梁停车场,投资额:222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下述 资格条件,申请人5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集团公司(企业)。
3.1.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3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3.1.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8日19 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