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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集贤养护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项目编号370500MA3C6D6J5201752F021617项目名称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集贤养护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项

 1、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500MA3C6D6J5201752F021617 项目名称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集贤养护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所在地 东营市 建设性质 专项工程
招标备案号 SG201706155-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1706155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文号 齐鲁交发养护〔2017〕16 号
项目法人单位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招标人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9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招标人自有,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东营分公司集贤养护应急救援中心位于S7201东营港疏港高速集贤收费站内,现有办公地点为单层办公用房,于1995年建成使用,老旧风化严重,且办公拥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需求。 招标范围:将收费站办公楼西侧的两排单层平房拆除,新建办公用地上二层,房屋建筑面积1185.03平方米,室内外高差0.75米,建筑高度9.45米,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2.2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施工,标段号:SG0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
(SG01)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将集贤收费站办公楼西侧的两排单层平房拆除,新建办公楼地上两层,房建筑面积1185.03平方米,室内外高差0.75米,建筑高度9.45米,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二级,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结构。的全部施工内容。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3~2015年度或2014~2016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 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4. 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至少具有1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至少具有1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07-03至2017-07-0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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