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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施工安装项目M1-GC-GDAZ-02标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设施发 [2013]1868 号文审批,项

 1.招标条件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设施发 [2013]1868 号文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江苏省常州市
2.2 工程规模: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采用 AC110/35kV 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根据外部电源、规划用地及资源共享方案,全线设两座主变电所,分别位于科教城北、龙虎塘站附近,并在茶山站附近预留一座主变电所接入条件。中压供电网络采用 35kV 牵引动力照明混合供电网络。牵引网采用 DC1500V 架空接触网供电,走行轨回流。
1号线一期工程正线新建 14 座牵引变电所,分别位于南夏墅站、沿江城际站、科教城北站、广电路站、聚湖路站、茶山站、文化宫站、常州火车站、市民广场站、新区公园站、龙虎塘站、常州北站、旅游学校站、森林公园站。百丈车辆段和南夏墅停车场各设置牵引变电所 1座。
本工程设有29座车站, 1 座车辆段、 1 座停车场、 1 座控制中心。本次设计在每个车站、车辆段、停车场、控制中心设置了 1 座降压变电所;在延政大道站、茶山站、河海大学站、旅游学校站、南夏墅停车场、百丈车辆段各设置 1 座跟随式变电所;聚湖路站~茶山站区间风井处设置 1 座降压变电所为风井通风等设备供电。
2.3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车辆段、停车场、控制中心以及地下区间、出入段线、主变 35kV 电力隧道的牵降变系统、接触网系统、中压环网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杂散电流防护系统等供电系统施工安装和区间的侧向平台制作安装,同时承担其合同项下须施工承包商供货的设备、材料、工具、仪器仪表的采购。
具体内容见第七章“用户需求书”。
2.4 计划工期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里程碑工期:
(1) 全线土建开工:2015年 4 月
(2) 全线“洞通”:2017 年 10 月
(3) 全线“轨通”:2018 年 4 月
(4) 主变电站受电:2017年 11 月
(5) 首列车到车辆段:2018年 3 月 30 日(正线供电调试车辆)
(6) 车站变电所具备送电条件: 2018 年 8 月 1 日
(7) 全线“电通”:2018 年 9 月
(8) 系统设备安装:2017年 6 月 1 日~ 2018 年 7 月 30 日
(9) 全线安装调试完成:2019年 6 月
(10)全线系统综合联调完成: 2019 年 6 月
(11)全线试运营开始: 2019 年 10 月 1 日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用户需求书”。
2.5标段划分 :
序号 施工标段 工程内容 估算价(万元)
1 GDAZ-01 常州市轨道交通1 号线一期工程南夏墅站(含)至博爱路站(含)(包含城南停车场及控制中心) 24079
2 GDAZ-02 常州市轨道交通1 号线一期工程博爱路站(不含)至森林公园站(含)(包含百丈车辆段) 23682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2.6质量等级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章程和地方法规及《用户需求书》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 2014 年 1月 1 日至今),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5) 投标 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 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2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 1 项已完工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须含牵引变及接触网系统)总承包工程的业绩(业绩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合同金额需不低于 6000 万元)。
3. 3 、 拟派 项目 负责人(项目经理) 要求:
( 1 )具有有效的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
(3)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为铁路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201 2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身份完成过至少 1 项地铁牵引变电工程业绩或地铁接触网工程业绩(业绩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必须为申请人在职正式员工(出具社保机构 6 个月缴费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须承诺合同签订时无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职务。
3. 4、 本 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两 个标段的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可以为同一人。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②为本的监理人;
③为本的代建人;
④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⑤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⑥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⑦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 07 月 03 日至2017年 08 月 02 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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