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中心医院门诊楼、病房楼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7-113号
项目地点:利津县中心医院
本项目为利津县中心医院门诊楼、病房楼物业服务项目,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服务面积约33000㎡。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保洁、室外环境、绿化、区域玻璃等内容。情况如下:
标段
利津县中心医院门诊楼、病房楼物业服务项目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壹级(含)以上资质;
(三)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5万元/年
具体详见《利津县中心医院门诊楼、病房楼物业服务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进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