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中医院关于嵩县中医院办公家具一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04
项目编号:G2017-088ZY
受嵩县中医院委托,就嵩县中医院办公家具一批(扩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名称:嵩县中医院办公家具一批(扩建)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约76万。
四、简要说明:
4.1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4.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3 供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使用阶段)。
4.4 质保期:1年。
4.5 预算金额:76万元。
4.6 质量要求:合格。
4.7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4.8 招标内容: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1 |
中心桌 |
组 |
12 |
2 |
诊断桌 |
张 |
22 |
3 |
老板桌(小) |
张 |
24 |
4 |
… |
… |
… |
(本项目拟购置办公家具一批,详细规格、数量、货物清单、技术参数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6.1 须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6.2 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6.3 若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采购货物(中心桌、诊断桌、老板桌(小)、密集架、弹力椅、方凳、机场椅、铁皮柜)的售后服务函。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采购货物(中心桌、诊断桌、老板桌(小)、密集架、弹力椅、方凳、机场椅、铁皮柜)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
6.4 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为准)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两份。
6.5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6.6 须提供近3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
6.7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9 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7.1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07月04日至2017年07月1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