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418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有相关服务供应能力。(2)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企业具备物业资质。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投标。(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物业资质证书,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04日 08: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1日 08:30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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